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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2) (第1/3页)
??见他不回答,陆凌风自顾揣测道:不用说凶手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,第一起案件跟第二期案件之间的间隔是一个星期,而第二起案件跟第三起案件的间隔是四天。作案间隔短,手法快准狠,而且作案时间专门选择在雨天进行,这一切仿佛都在明目张胆的挑衅警方。难道只为了挑衅警方,所以选择众目睽睽之下在文鼎作案? ??谁知一旁的森予突然开口,淡淡道:不,相比于挑衅,炫耀似乎更贴切些。 ??炫耀? ??不错,这个凶手算有点小聪明,的确也很谨慎。前几次作案之所以选择人少处,除了便于事后逃逸以及避免有目击者出现,更多的是想要降低受害人被救的可能性。特征性的选择作案地点、作案时间以及作案人群,这种罪犯的心理往往都为表现型人格障碍。凶手是想要炫耀自己的作案天赋,将作案地点当作自己的舞台,受害人是他的表演道具,而杀人仅仅只是一场表演,众人皆沦为他舞台下的观众。 ??森予仍旧站在落地窗前一动不动,欣长挺拔的身影陷在一片冷寂中,像是从整个世界中分离出来,脸上则是置身事外的淡漠感。 ??他继续道:但他有个致命的弱点, ??陆凌风听的津津有味,忙不迭地问:什么弱点? ??多疑。 ??陆凌风盯着他的背影,不以为然:我知道你研究罪犯心理,但是森大爷,试问下哪个杀人犯不多疑? ??森予回过头来,嘴角露出优雅又踌躇满志的笑容,对陆凌风的话,他不予理会,自顾道:他早就料到或者是准备好接受警方分析出他犯罪动向的这个结果。这已经是他第四次作案,每一次作案成功而获得的胜利满足感就像是毒品一样,令他快感不断而无法自拔。他不会像其他罪犯那般愚蠢,忘乎所以的去挑衅警方,而是更加谨慎。既然警方掌握了他的犯罪动向,因为多疑和炫耀心理会促使他去选择与前三次不同的作案模式,给警方出其不意的致命一击。 ??可是你还是没解释,你是怎么判断出他会选择文鼎?根据调查,凶手住处离文鼎大约需要一小时的车程,为什么不选择离住处相对较近的景峰广场? ??森予垂着的眼帘缓缓抬起,深邃的眼眸像是随时能把人吸进去,深灰色的衬衫衬得他颈部皮肤异常白皙,犹如蒙上了一层光泽的釉,可整个人看上去却毫无情欲,禁欲味十足。 ??很简单,首先根据凶手强烈的表现欲以及特征性选择这一习惯,将前三个案发地点连起来,文鼎刚好被包围其中。再者,无论是哪个时段,文鼎都是人流量最大的商业广场,是最佳舞台。 ??或许他也做好了成为猎物的准备。 ??森予走回刚才的位置,重新坐下。目光却落在了茶几上的那叠纸质文件上,几秒后再次抬起了那双过分好看的眼眸,然而却没有开口。 ??与森予多年的相处,以及本身就具备察言观色这一职业技能,陆凌风对这个冷漠寡言又高傲孤僻的男人多少还是了解的。所以也不难从他的眼神以及肢体中解读到一些信息。不过陆凌风心里很清楚,森予这个人时刻独行在浓雾中,看清了表象,也永远看不清浓雾之下的那副身躯包裹住的心。 ??深不可测的一颗心。 ??陆凌风心领神会的拿起茶几上拿叠文件,大致扫了下上面的文字,脸色倏地一变。 ??森予无视他的变化,自顾道:十年前轰动全市的浠水村屋裸体女尸案,一共有四名女性受害者,年龄在十八至二十五岁之间。死因均为颈部受压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,资料种显示凶手是一名流浪汉 ??还未说完,便被陆凌风打断,等等,这是十年前的案子,你是从哪里搞来的资料? ??你的重点抓错了,报告中称凶手是右撇子,这点也能验证。仔细观察死者颈部皮下出血痕迹,不难判断出凶手是从正面扼住死者脖子,而死者颈部左边皮下出血痕迹明显深于右边,也就是说凶手右手的力气大于左手,是个右撇子。 ??森予从档案最底下抽出一张纸,继续又道:这是流浪汉笔述的案发详细经过,从字迹的力度,可判断他是一名左撇子。 ??陆凌风脸色阴沉,所以呢?你想说什么? ??森予迎上了他的视线,目光平淡而锐利:很显然,警方当年抓错人了。 ??陆凌风一怔,随即便笑了起来,几秒后眼神又恢复了平日的凌厉。 ??这个凶手在九年前就已经被执行枪决了,凭你几句话,什么左撇子右撇子的你就说警方抓错了凶手?我的予神大大,警察办案都是有理有据,况且当年凶手最后也认罪了。当然,你要是搞出一套严刑逼供理论,那我就无fuck说了。 ??森予任凭他说着,神色依旧清冷平淡。 ??你的确很聪明,但有时候不要只单凭你的主观判断就妄下结论。当年